返回河北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廊坊市大厂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绿化规划“绿色图章”审批制度的通告
2006-01-09 16:26  文章来源:中国廊坊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廊坊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行绿化规划“绿色图章”审批制度的
                       通 告

  为加强绿化规划管理,改善城市生态景观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河北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在廊坊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建设工程绿化规划“绿色图章”审批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绿色图章”即“廊坊市城市绿化审批专用章”,是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附属绿化项目规划方案进行严格审核后的签章,也是保证城市绿化规划有效实施的重要手段。

  二、廊坊市规划区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单位在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申请办理开工手续前,必须到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办理绿化规划审批手续。

  三、建设单位到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验建设工程绿化方案时,需提交有关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填报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统一印发的“廊坊市建设工程绿化规划审批表”。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在受理审查之日起,10日内完成绿化规划审批工作。审查合格的,由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加盖“绿色图章”。建设单位持绿化规划审批手续办理施工许可证。

  四、未经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同意且加盖“绿色图章”的建设项目,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在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加强对附属绿化工程的监督管理,凡绿化工程未达到规划设计标准的,责令限期整改。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廊坊市人民政府

                              二00五年九月二十日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批发 通信器材    2006-01-09 15:35
餐饮服务    2006-01-09 15:34
销售汽车(不包括小轿车)摩托车及配件     2006-01-09 15:32
供应灯具     2006-01-09 15:32
加工销售 肉制品    2006-01-09 15:32
通信器材的批发    2006-01-09 15:24
物业管理    2006-01-09 15:24
印刷服务    2006-01-09 15:24
加工、销售建筑材    2006-01-09 15:24
加工、销售 金属家具家具材料    2006-01-09 15:24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 吴 博 电话: 010-65198950 Email: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 河北省商务厅 联系人: 丁 铎 电话: 0311-87909970 Email: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殿宁 电话: 010-51651200-688 Email: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